西电主页 English 宣传部
高教视点
表格等宽内容时,请左右滑动 <>
【关注】西安交大优化讲师队伍学缘结构和讲师、副教授招聘
时间:2013-06-27 11:38:40来源:高教视点2013年第5期点击:

            西安交大优化讲师队伍学缘结构和讲师、副教授招聘

    6月5日下午,西安交大召开人事工作通报会,通报和解读了学校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进讲师学缘结构的通知》和《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招聘实施办法》两个文件通知,并通报了2012年绩效津贴结算情况。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小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主管领导、院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吴宏春主持。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龚杰昌通报了学校在优化讲师队伍学缘结构和讲师、副教授招聘两个方面的新举措和办法,对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精神、执行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为了快速聚集人才,优化学缘结构,建设一支与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核心教师队伍,学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讲师、副教授岗位教师,并于今年5月28日发布了《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招聘实施办法》。《办法》就讲师、副教授的应聘条件、招聘程序、待遇、管理、考核等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和规定。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副教授自文件实施之日起适用本《办法》;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讲师自2014年起适用本《办法》。
    《办法》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做出了一些新规定,如应聘者年龄要求更趋于年轻化,理、工、医、经、管类学科讲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讲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理、工、医、经、管类学科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取得博士学位后要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国(境)外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新聘讲师、副教授的待遇采用年薪制,讲师年薪为12万,副教授年薪为18万,按月发放薪酬;在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享受租房补贴,讲师1500元/月,副教授2000元/月;学校还为录用者提供一次性安家费,讲师3万元,副教授6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学科讲师10万元、副教授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讲师4万元、副教授6万元。
    在管理方面,讲师可选择进入本校博士后流动站或按合约聘用,副教授按合约聘用,聘期均为三年。学院、系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内容落实对讲师的教学、科研和综合能力的培养责任,优先提供参与学术交流和各种学术活动的机会,帮助申请校外科研课题,建立和保障基本科研环境与条件。对于没有国(境)外经历或国(境)外经历少于12个月的讲师,所在单位要帮助其完成1年国(境)外经历的培养。录用者在聘期内出国出境时间累计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出国出境期间学校按其年薪的三分之一发放薪酬。
    录用者的考核中全面引入tenure-track机制。讲师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所在学院实施,讲师来校工作满2年后,达到学校规定的副教授应聘基本业务条件时,可申报副教授,聘用为副教授者按本办法的副教授规定管理;讲师聘期内申报副教授不得超过2次,聘期结束前未能聘为副教授者,终止聘用。副教授年度考核由学院实施,聘期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对其进行长期聘用,起始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6级;考核结果为其他者,终止聘用。
    会上,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雷利利、主管陈哲就2012年全校绩效津贴分配的基本思想、结算方法和总体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说明。(西安交大新闻网2013年6月7日  作者:纪梦然)

 

上一条:【关注】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招聘实施办法
下一条:【对话】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谈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

【关注】西安交大优化讲师队伍学缘结构和讲师、副教授招聘
发布时间:2013-06-27 11:38:40来源:高教视点2013年第5期点击:我要评论: ()

            西安交大优化讲师队伍学缘结构和讲师、副教授招聘

    6月5日下午,西安交大召开人事工作通报会,通报和解读了学校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进讲师学缘结构的通知》和《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招聘实施办法》两个文件通知,并通报了2012年绩效津贴结算情况。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小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主管领导、院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吴宏春主持。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龚杰昌通报了学校在优化讲师队伍学缘结构和讲师、副教授招聘两个方面的新举措和办法,对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精神、执行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为了快速聚集人才,优化学缘结构,建设一支与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核心教师队伍,学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讲师、副教授岗位教师,并于今年5月28日发布了《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招聘实施办法》。《办法》就讲师、副教授的应聘条件、招聘程序、待遇、管理、考核等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和规定。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副教授自文件实施之日起适用本《办法》;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讲师自2014年起适用本《办法》。
    《办法》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做出了一些新规定,如应聘者年龄要求更趋于年轻化,理、工、医、经、管类学科讲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讲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理、工、医、经、管类学科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取得博士学位后要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国(境)外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新聘讲师、副教授的待遇采用年薪制,讲师年薪为12万,副教授年薪为18万,按月发放薪酬;在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享受租房补贴,讲师1500元/月,副教授2000元/月;学校还为录用者提供一次性安家费,讲师3万元,副教授6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学科讲师10万元、副教授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讲师4万元、副教授6万元。
    在管理方面,讲师可选择进入本校博士后流动站或按合约聘用,副教授按合约聘用,聘期均为三年。学院、系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内容落实对讲师的教学、科研和综合能力的培养责任,优先提供参与学术交流和各种学术活动的机会,帮助申请校外科研课题,建立和保障基本科研环境与条件。对于没有国(境)外经历或国(境)外经历少于12个月的讲师,所在单位要帮助其完成1年国(境)外经历的培养。录用者在聘期内出国出境时间累计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出国出境期间学校按其年薪的三分之一发放薪酬。
    录用者的考核中全面引入tenure-track机制。讲师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所在学院实施,讲师来校工作满2年后,达到学校规定的副教授应聘基本业务条件时,可申报副教授,聘用为副教授者按本办法的副教授规定管理;讲师聘期内申报副教授不得超过2次,聘期结束前未能聘为副教授者,终止聘用。副教授年度考核由学院实施,聘期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对其进行长期聘用,起始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6级;考核结果为其他者,终止聘用。
    会上,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雷利利、主管陈哲就2012年全校绩效津贴分配的基本思想、结算方法和总体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说明。(西安交大新闻网2013年6月7日  作者:纪梦然)

 

责任编辑:魏德平
本月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