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公务接待通知如下:
一、公务用车
1. 2014年寒假期间,学校仅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及特殊用途车辆,各单位党政机关的其它公务车辆(不包含院士工作车辆、通勤班车、营运车辆)停驶封存。党政办公室将依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车辆,以保障学校公务活动正常进行。所有公务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2. 各单位要及时将车辆封存情况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待上级部门出台公务用车详细规定后,学校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制定出台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办公用房
1. 校领导及各单位党政机关负责人在南北校区只保留一处办公室(不含科研用房),在2014年第一学期开学之前,个人要清退多余办公室。校领导原则上保留南校区办公用房,在南校区集中办公。学校将在南北校区设立公共办公室,满足各单位临时办公需要。
2. 各单位办公用房采用“总量控制,宏观管理”的原则由国有资产处统一管理,现有总面积暂不改变,但办公面积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调整。待上级部门出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详细规定后,再依据上级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公务接待
学校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参照《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