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9月18日报道, 9月15日,深圳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办法》明确将常规政府信息、社会热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预警信息、重大活动、媒体监督等内容列入新闻发布范围内,并对常规政府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分别设置了7个工作日和120分钟的时限。如果发布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的官员评价说:“对新闻发言人实行问责,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创新之举。”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将逐步实现全市公务员普修“新闻课”——不仅在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增设了新闻发布方面的课程,在公务员初任班、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常规培训课程中,将会把新闻发布课程列为常设基础课程。
来源:《高教视点》2009年9月20日总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