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在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最近到在京部分高校调研,与干部座谈,与师生交流,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让高校师生倍受鼓舞。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教育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均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高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人民群众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关注度更高、期望值更高。
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部党组始终坚持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在中央纪委三室和纪检组监察局大力推动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构建体现高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营造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充满正气和阳光的育人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创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部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同步推进,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放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部署、推进,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做好反腐倡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又适应国家战略调整、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抓住热点,破解难点,扎实推进体现高等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工作实践中,高校深切体会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任重道远。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制定学校章程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体现高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围绕重点部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防控管理。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紧密结合。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有效手段、高校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方式和校办产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方式,探索破解方式,超前防范。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阳光治校为载体,严把决策关、人事关、工程建设关、财务关、招生关和学风关等“六个关口”,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好教育规划纲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科学的理念、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开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中国教育报》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