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19项改革“纯化”博士生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综合改革首个子项——《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若干要点》日前发布,此次提出的19项综合改革配套制度涵盖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导师遴选与考核等内容。
据介绍,该校将在部分学院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实施“申请审核制”,改革“初始统考”过分注重分数的弊端,突出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品德及专业发展潜力的考核。
“申请审核制”要求考生在申请时提交已有科研成果和科研计划书,由学院和导师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一般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考核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为了突出博士生教育的科研导向,自2015年起,人民大学将严格控制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除高校教师、科研单位研究人员之外的在职人员,占全校博士生的录取比例控制在10%以下。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从2016年起,人民大学博士学习基本学制从3年延长至4年,鼓励和支持博士生在学期间出国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学习或联合培养,开阔博士生的国际视野。
(《中国教育报》2015年6月25日 作者:万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