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基层学生工作全面上水平,根据我校《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奖励办法》有关精神,在各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
授予技术物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新生部、电子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等五个单位2002-2003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每个单位奖励5000元。
授予计算机学院2002-2003学年度“学生思想教育与党建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奖励1000元。
授予计算机学院2002-2003学年度“学生管理与文明宿舍建设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奖励1000元。
授予理学院、通信工程学院等2个单位2002-2003学年度“学风建设工作优胜单位”称号,每个单位奖励1000元。
授予研究生院2002-2003学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