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流网讯(通讯员 王丽玲)为了确保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进行,使所有党员都能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校党委向在外学习、工作的流动党员发出《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阐明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义、目标、原则,并作了具体安排。号召广大流动党员抓住难得机遇,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与此同时,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流动党员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认真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并提出了七项具体要求:
一、要对流动党员进一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他们流出的动向,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
二、指导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联系人制度。流动党员所在支部要为每位流动党员指定一名联系人,与流动党员经常联系,指导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三、对流出时间较长的党员,指导其就近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经常与流入单位党组织联系,及时掌握其学习情况。
四、对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可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起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五、把流出到周边区、县或路途不远的党员请回来,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六、路途遥远一时不能回来的外出流动党员实行“寄出去、送上门”的方式,寄出学习资料,要求他们按规定自学,由支部联络反馈学习情况。
七、短期外出党员返回后,对其进行强化培训和补课,对出差、探亲的党员,一回单位就立即安排补课,保证不缺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