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评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施办法》的决议
(2015年3月27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讨论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施办法》(讨论稿)。
大会认为,这次修订的《实施办法》缩减了评选名额,严格了评选条件,更加注重了与岗位职责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师德师风评价等相结合,有利于把教职工中间真正的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评选程序,体现了充分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先进典型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大会原则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施办法》(讨论稿),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实施。
大会要求,学校各级组织要认真执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施办法》,并把师德建设、作风建设与先进评选工作相结合,做好宣传教育,传承西电精神。广大教职工要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