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新闻网讯(通讯员 夏群友)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日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制定出台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监控规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相似性检测办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双盲评审细则》)以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抽查评估细则》)4个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系列规定。作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次出台的系列规定以《监控规定》为主体框架,以1个实施办法和2个实施细则为主要支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质量监控相关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和举措,确保把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各项工作做在事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其中,前期质量监控工作包括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环节,《监控规定》中明确要求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末之前(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第五学期末之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在完成开题后的半年(硕士研究生)或一年(博士研究生)内进行中期考核,未能按时完成开题或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按肄业处理。届时学校将启用学位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控制各相关环节时间节点。中期质量监控工作包括学位论文预答辩、相似性检测和论文送审三个环节,《监控规定》明确要求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通过后方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通过则须重新组织预答辩;同时要求所有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进行相似性检测,通过后方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将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同时还明确了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对博士学位论文的送审份数、次数及评审意见的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界定。后期质量监控工作主要包括学位论文校内抽查评估,抽查评估不合格的研究生,当次缓授学位。
《监控规定》自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相似性检测办法》、《双盲评审细则》以及《抽查评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4年初连续下发3个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的文件,对学位授予单位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与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是西电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上半年,学校启动并完成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相关管理规定起草工作,其后通过印发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走访学院实地调研、召开研究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学院以及广大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多次修订完善管理规定。2015年6月,第一届校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管理规定,7月,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报了管理规定制定整体情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学校将通过全方位、多渠道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和推进力度,不断调动学院、导师和研究生等不同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各项管理规定,有效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